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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常常想起大學時的回憶。
無論現在多熟悉,我通常對一個人的第一印象記憶模糊,
但有一個人,我永遠清楚記得我第一次見到她的那一天。

那時候是大一,我們的第一堂熱舞社社課。
那時候社員還很多,游藝館地下室的房間裡,擠滿了三兩成群,有點生澀、有點好奇、又有點興奮的大一生,誰也看不到鏡子。
那時候的學長姐每個看起來都超帥超美,意氣風發,簡直有如天神。

可是穿過重重人群,我卻注意到一個女孩,
綁著馬尾,穿著黃色短袖襯衫和白底綠邊的小短褲,跟同伴開心交談著。
她正在閃閃發光。

我很驚訝,因為我第一次發現原來真的有人可以閃耀到旁邊的人事物全部變成灰階。
雖然學長們很帥,她還是干擾了我忙碌的少女心,在我的回憶裡留下深刻而清新的痕跡。

她就是小鄭。
她不只是漂亮,最吸引人的是她那種充滿青春活力、灑滿陽光、有點野性美的氣息。
她耀眼但不刺眼,令人感到溫暖,不管男生女生都會喜歡她。
她是大家的夢中情人。

我還記得小鄭首次交男友時,身邊所有男生都崩潰了!整個中央狼嗥遍野,有人還差點把腳踏車砸爛!
所以我覺得《那些年》安排沈佳宜最後跟全聯先生結婚是很有寓意的,
因為男生總是覺得得到女神的同類是拐瓜劣棗,會戴上醜陋眼鏡去看那個好狗運的。

現在我們都長大了,大家也都發生過很多事,很多東西都不再一樣了。
但我知道,
她依然是那個堅強又美麗的女孩,
那個能把身上的陽光分灑給別人的女孩,
那個讓我驚豔、讓我欽佩的女孩。
這樣的女孩值得一個很棒的生命旅程,
無論歲月如何掠奪,都能贏回更多。
我知道她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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